{{ $t('FEZ001') }} 吳勇志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事務組|
一、租用對象:各機關、公司、合法文教機構或非營利組織團體等。
二、開放之場地及時段:
(一)游泳池(週一至週六):
1、本校上班日:06:00至07:00計1小時。。
2、本校休假日:07:30至09:30計2小時。
(二)羽球場:
1、週一:17:40至19:40、19:40至21:40,共2時段。
2、週二:17:40至19:40、19:40至21:40,共2時段。
3、週三:17:40至19:40、19:40至21:40,共2時段。
4、週四:17:40至19:40、19:40至21:40,共2時段。
5、週五:19:40至21:40,共1時段。
(三)每個時段之租期以1季為單位,羽球場申請者最多得申請2個時段;申請使用游泳池以團體為限,並應有合格救生員執行安全維護工作,救生員未到場時,不得使用;本校得因校務需求或本府相關規定等因素通知停場。
(四)本校場地寬敞,為使巿民能充分運用,請確認每場參與運動的成員達20位以上團體再上網登記。
三、本申請案採線上登記,先申請者優先取得租用權,請於系統通知完成線上登記後,將紙本資料繳交至本校總務處,經本校核定確認可租用且繳費完成後,租用程序始完備。
四、線上登記流程:
(一)登記時間:115年3月1日(日)00時起至3月5日(四)24時止。
(二)網址:https://service.gov.taipei/rental/,選取松山區-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。
(三)欲申請某一時段者,請於當季第1個星期該特定時段登錄,登錄完成即代表已申請當季同一時段的場地。
五、請於系統通知完成線上登記後,將下列紙本資料繳交至本校總務處,逾期未送件者取消資格,並由下一順位遞補:
(一)申請表件。
(二)運動成員名冊乙份。
六、紙本資料經本校核定並完成繳費後,租用程序始完備,收費基準如下:
(一)游泳池:
1、場地使用費:每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1,375元。
2、照明使用費:每小時45元。
3、場地保證金:每時段5,000元。
(二)羽球場:
1、場地使用費:每時段(2小時)2,100元。
2、照明使用費:每小時30元。
3、冷氣費:每小時1,200元(僅開放7月至9月申請使用,經本校核可者例外)。
4、場地保證金:每時段5,000元。
七、相關配合事項:
(一)場所除飲水外,禁止飲食。
(二)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,邀請承租人前往說明或提供資料時,不得拒絕。
(三)為維護市民健康,校園內禁止抽菸亦禁用新興菸品,請配合「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禁用新興菸品實施要點」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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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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