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資訊組|
依台北市教育局來文,為了維護校園資訊安全,並符合教育部最新網路管理規範,請全校師生共同遵守以下電子郵件使用守則:
一、公務專用,嚴禁違法
公事公辦: 處理學校公務、教學與學術研究時,請一律使用學校配發的官方信箱,不得使用個人私人信箱處理公務。
守法使用: 嚴禁使用學校信箱散布詐欺、誹謗、侮辱、猥褻、騷擾或非法軟體交易等任何違法訊息,以免觸法並影響他人權益。
二、畢業或離校後 90 天內刪除帳號(重要!)
⚠️ 刪除限期: 當師生畢業、轉學或離職離開學校後,該信箱帳號將於 90 天後進行自動刪除。
💡 請注意: 學校將定期清查並清理帳號,請務必在離校前將信箱內的重要資料與郵件自行備份,以免資料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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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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